地底深处,一叶纸船载着原野与灵儿火速逃离。
“老仙师怎么得罪他们了,至于这么不死不休嘛!”原野不清楚事情缘由,特此一问。
“老头单枪匹马去妖族老巢,砍烧人家的开元果树,致使妖族再也无法幻化人形。”
这事儿在麒麟族传开了,并不是什么秘闻,反倒是灵儿深情并茂的表露出来,好似亲眼看到过一般。
开元果树?
原野心头一惊,吃了果子,能让妖显化?
大千世界,真是光怪陆离,无奇不有啊。
从未接触过此类事情的原野,认知层面便有了微微的提升。
他觉得之前自己在沧州,完全是井底之蛙,看不见外面的世界,一接触才逐渐发现,外面的世界拨云诡谲,精彩纷呈。
没想到老仙师竟有如此勇气,独自一人前往妖族老巢,将那神树摧毁,令人钦佩!
原野有感而发:“老仙师勇猛!”
“还勇猛呢……”
噗嗤!灵儿话音刚落,一口深红色的麒麟血,便如流星般喷射在原野脸上。
原野神色一惊,担忧道:“灵儿,你怎么了?“
灵儿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,它的眼中流露出一抹难以掩饰的虚弱。
“刚才出手的应该是妖祖,我被重伤了。”
闻言,原野大惊。
虽然不知道灵儿口中的妖祖,是什么样的存在,可是能隔空伤人,能耐肯定不小。
“这……你不要紧吧?”
妖祖出手?何时出的手,他全然不知,只希望这个小家伙能平安无事。
“放心,我死不了。”说话间,灵儿艰难地转过头去,目光投向纸船消失的方向,在那里,正有三只形态诡异、全身漆黑的长虫在紧追不舍。
这是尸蠬!
原野也听到动静,他偏头去看,好家伙,烈焰滔滔!它们面孔狰狞,獠牙如刀,头部扭曲着;速度之快,几乎让空气都产生了波纹。
像随时能追踪过来,一口把他俩咬死。
灵儿明白过来,对方是闻着它的味追过来的,情急之下,赶忙出声催促道:“小哥哥,快咬破手指!”
“啊?”乍一听,原野很是不解。
灵儿也不磨叽,伸来小脑袋,一口将原野手指咬破,见着鲜血流出,灵儿捧着他的手指按向自己额头。
刷!金光一闪,灵儿突然原地消失,原野错愕间,手臂上凭空多出一个红色的麒麟图腾。
原野不禁讶然道:“这也行?”
灵儿的方法果然奏效,三只尸蠬彻底窥探不到它的气息,于是在黑暗中停下来,随之一分三路,跌跌撞撞而去。
“灵儿,我们大概安全了……灵儿?”
问了几声,手臂上的火麒麟图腾并未回应,原野只好作罢。
纸船平稳,却不知遁去何方,原野无力驱使,只能安静下来。
摸了摸放回腰间的储物袋,原野意识到,这大概是带离灵儿的报酬。
估摸里面有一个救心丸?能让我起死回生的?
原野吃不准,他其实很想打开瞧瞧,老仙师给的能是什么宝贝。
此时,他回想起在紫云溶洞,与金光道人的对话:
金光道人老成深就道:“人各有命,你命中注定有此一劫,我出手救你,那是你我的机缘,你不必对我抱有希望。”
原野脸色一沉,像是被泼了盆冷水。
面对金光道人的古板,原野也没有放在心上,本来嘛,人家救你,你又让人教你法术去复仇,未免太过强人所难。
这就是命啊!
书上说,曲曲折折的路,总有他的道理。
原野认为那都是屁话。
紫云溶洞原野撇了撇眉,悻悻道:“对不起前辈,是我冒昧了,我命不如你,我认……”
“什么命?我有何命?我的命好吗?”金光道人徐徐说道:“我三岁丧父,五岁丧母,从小被人们当成灾星,浸猪笼大难不死才有缘修仙。修行百年,我单枪匹马的走到现在,任何人都不是我的靠山,苦我吃了,委屈我咽了,伤痕累累走到现在,再难我也没算计过谁,再苦我也没坑过朋友;这个世界人有万算,远不如天算,但我做人坦坦荡荡,做事问心无愧……”
刷!原野现身在一条大道上,身后的纸船己消失无形。
黑暗消失,光明重现,原野朝来时路望去,眼有忧色:“老仙师,你一定要活下来!”
兖州与沧州不同,特别是陌北一带,放眼望去满目疮痍。
而这兖州大道,原野所过之处良田累累,碧绿悠扬,完全不是破败之地沧州可以比的。
对沧州人来说,这里就是天堂!
对上辈子自己生活在食物匮乏,丧尸横行地球,这里更是人间仙境!
如果有这样的肥沃之地,那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饿死了!原野感慨万千,心中留了心思,如果有朝一日自己有了能耐,一定要回沧州给予一定的帮助。
山海自有归期,风雨自有相逢。
这时,原野胸口传来一阵疼痛,突如其来的痛楚让他不得不放缓脚步。
刹那间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,如同战鼓在耳旁擂响。
乍听快马驶来,原野赶忙闪开,呼风一过,与纵马擦肩。
好险!差点被马车撞死!
而在这刹那时光,车厢的珠帘微风西起,马车上的女子微微侧目,那纱巾掩面的盛世容颜,也被掀开神秘的一角。
原野仅是看了蒙面女子一眼,便觉得她美得令人窒息。
快马奔驰,原野回身大道,殊不知他体内气血,己经悄然发生了变化。
至尊骨被人打断,换上了麒麟骨续命,命是保住了,但孕育至尊骨的骨血,是世间罕见的龙血,龙血与麒麟骨两两相冲,在原野体内形成血煞之气,并久聚不散。
金光道人用法力凝结出的白珠死死压制,可妖祖拍出的那一掌,几乎将白珠震碎,那仅存的一丝法力压制,维持不了多久。
陶然客栈。
这里原本是一座驿站馆,为官道所用,后官道荒废,此处便成了往来商旅落脚之地。
今日客栈热闹非凡,人满为患,饭桌都摆到了外面。
原野饥肠辘辘,可是身无分文。
看着眼前光鲜靓丽的“风景线”,原野好生羡慕,一众吃客,大鱼大肉,酒水畅饮。
这样奢靡的场景,在原野梦中出现了上百回。
原野站在门外抚摸着肚皮,就在这时,脚下滚落来一个白面馒头,原野紧紧盯着,生生咽了几下口水,他眉头一扫,正是客栈门口一个小孩吃饱了,拿白面馒头当玩具玩。
丢掉便不再找回,小孩儿又开心的回到酒桌上。
看到这,原野怦然心动,他伸手弯腰,刚要去捡掉在地上的馒头,突然被一只大脚踩了上去。
可恶!
馒头被踩扁,原野抬眼一瞧,这是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哥,长着一脸富贵相,腰间玉佩闪烁着奇异的光彩。
接下来公子哥迎上了一辆马车,原野觉得有些眼熟,正是刚才疾驰而过的那辆。
差点将他撞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