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望无际的大海上,一艘造型奇特的木船,正乘风破浪。
船体由坚固的铁梨木打造,线条粗犷而有力。巨大的船帆,是用无数藤蔓编织而成,上面用红色的树汁,画着一个张牙舞爪的猴头图案,在海风的吹拂下,显得既威风又……有点好笑。
这,就是承载着整个花果山希望的“花果山号”。
“长洲,你看!有鸟!”金毛猴子站在船头,指着远处天边的一个小黑点,兴奋地大喊。
李长洲躺在船舱里用兽皮铺成的吊床上,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:“嗯,看到了,海鸥嘛,这都第几百只了,有啥好大惊小怪的。”
金毛猴子却依旧兴致勃勃。他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如此广阔的天地,看什么都觉得新鲜。前几天看到一群飞鱼跃出水面,他甚至想跳下船去跟人家比谁跳得高,被李长洲死死拉住。
经过了不知多少个日夜的漂泊,他们携带的淡水和肉干己经消耗了大半。就在李长洲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把航海想得太简单,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学鲁滨逊抓个“星期五”的时候,金毛-猴子那双堪比望远镜的眼睛,终于发现了目标。
“陆地!长洲,是陆地!”
李长洲一个激灵从吊床上翻下来,连滚带爬地冲到船头。只见遥远的海天尽头,一条蜿蜒曲折的、青黛色的海岸线,终于出现在了视野之中。
“我靠!终于到了!”李长洲激动得热泪盈眶,抱着身边金毛猴子的胳膊又蹦又跳,完全忘了自己“沉稳军师”的人设。
他们将船驶入一个隐蔽的港湾,用巨大的藤蔓和岩石固定好,再用树枝和海草做了简单的伪装。这里,将是他们日后回归的坐标(当然,学成神通也可能就用不到了,预防万一嘛......)。
做完这一切,一人一猴站在沙滩上,看着眼前这片完全陌生的土地。
“走,猴子,咱们进城……不对,进村看看!”李长洲意气风发地一挥手。
然而,他刚迈出一步,就停下了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,又看了看身边的金毛猴子,脸上的表情,瞬间垮了下来。
此时的李长洲,身上穿着一件用虎皮简单缝制的坎肩,下面是一条兽皮短裤,光着脚丫子,头发乱得像个鸟窝。这身打扮,活脱脱一个刚从山里跑出来的野人。
而金毛猴子,比他更狂野。他身上,是一件用巨大的、翠绿的芭蕉叶和藤蔓编成的“战裙”,充满了原始的、热带雨林的奔放气息。这身行头,在花果山或许是时尚潮流,但在这里……
“不行,这身打扮进去,不被当成妖怪打死,也得被当成傻子围观。”李长洲立刻做出了判断。
第一要务,是换装。
夜幕降临,二人借着月色,小心翼翼地靠近了离海岸最近的一个小镇。镇子不大,稀稀拉拉的几十户人家,大部分都己经熄了灯。
李长洲选了一户看起来比较富裕的、院墙高大的宅子。他压低声音,对金毛-猴子进行战术部署:“猴子,看到那院子里晾着的衣服没有?你的任务,就是悄悄地进去,拿两套最大号的出来。记住,一定要轻,千万别被人发现了!”
“简单!”金毛猴子拍了拍胸脯,这点小事,对他来说简首是牛刀小试。
只见他身形一晃,如同鬼魅般,悄无声息地就翻进了院墙。
李长洲在外面紧张地等待着,心里盘算着,这应该算是自己两辈子以来,第一次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了,真是晚节不保。
片刻之后,金毛猴子又悄无声息地翻了出来。
“怎么样?”李长洲激动地问。
金毛猴子一脸得意,献宝似的,将怀里抱着的“战利品”递了过来。
李长洲接过来一看,脸都绿了。
只见金毛猴子手里拿的,赫然是一红一绿两件……女人的肚兜,还有几条色彩鲜艳的绸缎裙子。
“你……你就拿了这些回来?”李长洲的声音都在发颤。
“对啊!”金毛-猴子一脸无辜,“我看这些布料最滑,颜色也最好看,肯定是最好的衣服!”
李长洲扶着额头,感觉一阵天旋地转。他忘了,猴子的审美,跟人是不一样的。
他指着院子里晾衣杆另一头挂着的、几件灰扑扑的粗布短打,几乎是咬着牙说道:“去!把那个,那个最丑的、颜色最难看的拿回来!”
“哦……”金毛猴子虽然不解,但还是听话地又翻了进去。
经过一番鸡飞狗跳的折腾,他们总算搞到了两套能穿的、虽然不合身但好歹是男人的衣服。
第二天,换装大作战,正式开始。
李长洲先自己换上,那是一套粗布的短衫和长裤,穿在身上磨得皮肤生疼,但好歹像个人了。
然后,他开始教猴子。
“猴子,你看清楚,这是上衣,套头上的。”
金毛猴子接过上衣,研究了半天,然后一脸恍然大悟地,从两个裤腿里把脚伸了进去,当成了开裆裤。
“……那是袖子!不是让你伸脚的!”李长洲崩溃地喊道。
好不容易把上衣穿对了,又轮到了裤子。
“这是裤子,有两条腿,你……哦,还有条尾巴......”
金毛猴子不管那么多,接过裤子,抖了抖,然后往头上一套,把两条裤腿当成了长长的帽儿,遮住了眼睛,在原地转起了圈圈。
李长洲感觉自己的血压正在飙升。他花了足足半个时辰,连比划带示范,才总算让猴子把衣服裤子都穿戴整齐。
最后是鞋子。
“来,把脚伸进去。”
金毛猴子好奇地把脚塞进那双粗布鞋里,然后站起来走了两步,立刻龇牙咧嘴起来:“长洲,这个东西,硌脚!还捂得慌!不好!”
说着,他就要把鞋子脱下来。
“不许脱!”李长洲按住他,“在这里,所有人都穿这个。你不穿,就是异类!你想被人当猴看吗?”
金毛猴子想了想,虽然自己本来就是猴,但被当猴看,总觉得哪里不对。他只好一脸委屈地,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,像个提线木偶一样,别扭地走着路。
两人收拾妥当,终于第一次,在白天,走进了这座小镇。
尽管穿上了人类的衣服,但他们怪异的组合,还是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。
一个身材高大、面容俊朗(李长洲自认为)的青年,带着一个……一个虽然穿着衣服,但走路姿势极其古怪,抓耳挠腮,还时不时想用手去抓屁股的“怪人”。最要命的是,那怪人的兜帽偶尔滑落,会露出一张毛茸茸的、雷公嘴的脸。
镇民们都吓了一跳,纷纷停下脚步,对着他们指指点点。
“快看,那是什么人?是耍猴戏的吗?”
“不像啊,那猴子怎么还会穿衣服?”
“别是山里跑出来的妖怪吧?”
孩子们胆子大,跟在他们屁股后面,又想看又害怕,一边看一边扔小石子。
金毛猴子何曾受过这种委屈?他眼睛一瞪,就想发作。
“忍住!”李长洲一把按住他,压低声音道,“别跟小屁孩一般见识!我们的目标是寻仙,不是跟凡人置气!”
他们狼狈地穿过街道,金毛猴子对什么都好奇。看到卖糖葫芦的,他伸手就想去拿,被李长洲一巴掌拍在手背上;看到街头杂耍的艺人表演胸口碎大石,他以为是在打架,兴奋地嗷嗷叫,撸起袖子就想冲上去帮忙,被李长洲死死抱住腰。
“我的爷,那是表演!是假的!你上去一拳就把人打死了!”李长洲在他耳边低吼。
一番折腾下来,李长洲累得满头大汗,心力交瘁。他深刻地认识到,教一个猴子学会在人类社会生存,远比在荒岛上求生要困难得多。
他拉着猴子,一头钻进了一家看起来最偏僻、客人最少的酒馆里。
他现在什么都不想干,只想静静。
他要了一壶最便宜的劣酒,两碟小菜,坐在了最不起眼的角落里。
“猴子,记住,从现在开始,少看,少说,少动!”李长洲严肃地对他进行着“三少原则”培训,“坐在这里,就当自己是个木头桩子,听明白了吗?”
金毛猴子看着李长洲那疲惫不堪的样子,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。他学着李长洲的样子,端起酒杯,想喝一口。
结果,他忘了自己力气大,“啪”的一声,那个粗瓷的酒杯,被他硬生生地捏成了碎片。
酒水洒了一桌。
李长洲闭上眼睛,深吸一口气,然后缓缓吐出。
他觉得,自己的修仙之路,还没开始,道心,就己经快要崩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