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河追凶:1998谜案重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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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为什么撕咬?为什么切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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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暗河追凶:1998谜案重启
作者:
熹微和风
本章字数:
4346
更新时间:
2025-06-02

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会议桌前的报告上,报告详细记录了无头少女案件的最新进展。

负责给姚秀秀父母做笔录的是周泽,他一边回溯,一边道:“姚秀秀父母由于悲痛过度,目前无法提供更多信息,不过他们提到一个细节,两周前姚秀秀从学校回家,曾在村口的小店里见过一群陌生人,他们似乎在打听村里的事。姚秀秀当时觉得奇怪,回家后就跟父母说了,不过家人当时并未当回事。”

“那家小店老板还记不记得那些人的特征?”

周泽摇摇头,道:“小店老板年纪大了,记性不好,而且当时忙着做饭,只模糊记得那些人操外地口音,穿着比较高档,没太留意具体长相。至于周边村民走访调查,侦查员己经初步摸排过,但暂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。”

“村里的那些地痞无赖和刑满释放人员要着重调查。”

“己经调查过了,并无异常,不过我们会对这些人进行多次调查,毕竟那些地痞无赖对付警察很有一套,不能掉以轻心的。”周泽说道。

高乐忍不住插话:“难道是外来人员作案?应该对近期进入村子的外来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。”

丁志华眉头仍未舒展,回应道:“侦查员立刻着手,梳理案发前后村子的外来人员名单,包括临时逗留的过路人、过路司机,甚至是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卖货郎,排查一下外来人员。”

众人纷纷在笔记本上迅速记录下任务。

丁志华沉默片刻,深吸一口气:“小胡,死者的头颅和胸部是用什么方式割下的?是否有工具痕迹?”

胡紫凌翻着手中的尸检报告,说道:“死者的头颅是被单刃锐器垂首砍切下来的,创面皮肤收缩明显,呈现生活反应,说明砍头时被害人尚未完全死亡。颈椎断面有至少三次以上重复砍切形成的阶梯状骨裂,工具可能是刃长15厘米以上的厚重刀具,比如斩骨刀或屠夫用的放血刀——但切口边缘没有磨刀石碎屑,大概率是家用刀具。至于胸部……不是切割伤,是典型的撕咬痕迹。”

“凶手为什么会对死者进行撕咬行为,也许是凶手在极度愤怒或兴奋状态下的一种发泄方式。”丁志华问道,“唾液送检了吗?”

胡紫凌点点头,道:“附近的唾液DNA样本己经提取,另外在死者指甲缝里也发现了一些皮肤组织,正在送往实验室进行比对分析。”

“催促实验室尽快出结果,对于凶手为什么要切割死者的头颅,为什么又要将头颅放进书包里,这一点大家有什么思路吗?”丁志华问道。

周泽沉思片刻,道:“可能是为了泄愤或制造恐慌吧?我猜测,凶手砍下头颅是对死者身份象征的彻底摧毁,凶手通过砍下头颅来消除死者的社会身份,比如学生、年龄等标签,把他们变成没有感情的‘东西’,这样在伤害死者的时候就能感到更多的控制感。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案件,案发地在湖北,有一个13岁女孩的案件里,凶手通过烧毁或破坏死者脸部来达到这种心理上的满足。”

“我认为凶手这种行为模式,或许可以说明他在童年经历了某种深刻的创伤。如果凶手小时候看到过暴力或者自己头部受过伤,砍头可能是一种重现创伤的仪式,这可能是因为他成长的环境很混乱,或者他精神上有些问题,毕竟稍微正常一点的人也不会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。”高乐说道。

胡紫凌道:“我倒是觉得这是一种性暴力到了最极端的情况,砍头行为可能会产生不一样的感觉。在一些被并杀害的案件中,有些凶手会通过施加额外的暴力,比如破坏生殖器官,来增加自己的。而砍头可能就是性暴力的最极端形式,象征着完全占有生命。”

丁志华点了点头,道:“至于凶手用死者自己的书包装头颅,又扔在显眼的田埂上,这种矛盾操作藏着两层心思,表面看像是藏证据,但实际是故意让人容易发现——要么是挑衅警方,要么想制造恐慌。这种又藏又露的疯劲儿,要么是精神分裂作祟,要么是新手模仿作案,结果手忙脚乱露了破绽。在以往侦破的案件中,有一些凶手故意制造恐慌,结果现场还不小心留下了自己的指纹,也是这种‘半吊子犯罪’的德行,我推断这个凶手可能是初次作案,最好也检查一下书包内是否残留凶手皮屑、衣物纤维。”

“报告上写着,死者还有一个胸部不见了,找到了吗?”高乐翻着报告,眉头紧锁,“一般凶手留下类似这种的特殊行为标记是可以成为破案线索的,只不过一般出现在连环系列案件当中,希望他不要再次作案。”

在犯罪心理学中,凶手刻意咬掉被害人左侧胸部的行为有可能是一种特殊行为标记。这一动作超出单纯杀人需求,根据凶手这种行为,可以反应出其深层的心理投射,或许与他的成长经历或某种执念有关。

胸部作为母性符号,可能暗示凶手对哺乳期女性(如母亲形象)的极端怨恨,或童年因母乳缺失或者虐待引发的补偿性破坏欲,这种行为一般称为象征性掠夺;通过撕咬实现这类器官的占有与控制,也可能关联性功能障碍者通过极端接触获得替代性满足,一般称为性暴力仪式化;还有一种叫创伤复现,若凶手幼年目睹女性亲属胸部残缺,可能通过重复毁伤行为重现创伤场景,试图掌控童年恐惧。

该类标记若在系列案件中出现,一般可锁定凶手具有母婴关系异常、性压抑或特殊成长经历等特征,成为侧写关键突破口。但目前这类凶杀案仅此一例,尚不能成为特殊行为标记,至于如何评判这类案件,需要结合更多证据才能进行综合分析。

“还没有。”其中一名侦查员回答,“搜索范围己经扩大到周边河流和树林外围,重点排查那些隐蔽的角落,我们己经联系了周边的几个村庄,请求他们协助留意任何异常情况。”

“现场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?小溪边的鞋底足迹分别是几个人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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